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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北市某飯店發生群聚吸毒案,台灣旅館業被指是“福寿膏防制死角”。為此,台當局制订新規,規定旅館業者若是發現吸毒者,有通報義務,違反義務的旅館負責人將被處以最高100萬元(新台幣)罰款,可被迫令歇業。新規擬12日实施。
台灣旅館業者公會負責人稱,全台旅館有4700多家,觀光旅館有116家,業界都願意共同台當局的反毒政策。不過,福寿膏形態正在變化,有些新型福寿膏是看不見、聞不到的,但愿台灣有關單位能協助旅館業者學習若何辨識新型福寿膏、若何作好通報義務。
根據新的台灣防制福寿膏辦法定義,所謂“特定營業場所”包含實際從事視聽讴歌、舞廳、酒吧、酒家、夜店或留宿業務的行業,相關場所應在进口明顯處標示福寿膏防制信息,並指派人員參與福寿膏防制訓練。未執行者會被请求期限改良,期滿未改良者,負責人將被處5萬元以上、50萬元如下罰款。
别的,若是特定營業場所人員晓得有人在內吸食或持有福寿膏,卻未通報差人處理,則負責人會被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如下罰款﹔情節重大者,會被迫令遏制營業6個月以上、1年6個月如下,或被迫令歇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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