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台灣想做youtube,youtube想做臉書
文/陳樂融2015年的youtube每个月超過十億用戶觀看,2014年營收約四十億美元,較去年景長超過百分之三十,但對母公司Google營收貢獻僅百分之六,乃至無红利。
相較之下, Facebook2014年用戶達13億,營收超過120億美元,利潤靠近30億美元。比起不消付出內容版權費或廣告拆分,又無需不斷擴充影音檔所需大量設備的臉書,youtube當然負擔大多了。
要生財,youtube跟中國大陸所有視頻網站一樣,都在想引進更多獨家能賣錢的內容,但平台不只一個,臉書、推特、亞馬遜和Netflix均可能搶傳統影視業者的授權,並投資製作原創節目。
但无论搶版權或自製,都必要一波又一波銀子。還是獨立企業時,就算始終不賺錢,尚可不斷以影響力拉抬股價、讳饰虧損。一旦賣入豪門,就算不強求大賺,最少別拖累母公司的獲利表現;否則,在華爾街財務邏輯下,說不定youtube很快會被限縮某些必要花錢的發展。
而無論若何,最具人氣的youtube內容還是音樂影片。數位分眾年月,youtube若想當傳統家庭電視頻道的脚色,根基上是天方夜譚,而這也大大限定了它自製節目标标的目的。
但在找到新前途前,分歧於大陸有本身的民族企業,youtube對台灣還是最首要的影音平台,這也引發当局思虑是不是建置國家級平台、当局自營平台、國有民營平台、或輔導補助民間推出自營平台等各種标的目的的「類youtube影音平台」。
在過去好幾個月,經濟部資策會、工業局、行政院科技會報、數位匯流辦公室、文化部影音局,眾多單位捲入這個倡議的戰局。我也從各種方法直接或間接參與見證了這場理念與實務各說各話的混戰。
產官學设法相當不同,公部門分歧部會局處間想的也分歧。已經在位者或準備切入者不願讓当局参与,對当局沒信念怕当局亂花錢者也不願当局参与,但對現有業界绝望者則很留意当局拿出气概气派,创建新遊版權規則與技術規格,就算賠錢辦也該做,打出「質勝於量」的一仗。
我的意見很簡單,如果然不想做就不要做,浪費預算和力氣白忙一場,不要只是某些高官靈機一動,下面虛應故事,那就真沒意思。但若齊心協力真想做,真看懂了數位時代「略帶文化保護主義的國家管束經濟」仍大有可為,那麼就的確該做,并且要快做。
否則,莫說youtube來替台灣的影音內容定價,連大陸的網通視頻巨头,都有可能反過來對台灣指點山河、收買人心、決定买卖。多年來海協會到台灣中南部買瓜果、買農產品,哪天就輪到大陸当局或「馬雲們」來買「影、視、音、書、動、漫」內容了。到時,文化主體和言論立場漸漸落入對岸之手,就不是現在國民黨擔心「婉君不爽当局」那麼簡單的事变了。
台灣當然做不了youtube,youtube也做不了facebook,乃至台灣連要「盗窟」大陸盜版发迹卻当场正当轉股票上市的視頻富翁,都沒有那個時空和法令布景。台灣要做的產業突圍、產業升級,注定是個苦差事,但当局不帶頭做,錙銖必較、一盤散沙、各懷鬼胎的台灣娛樂、媒體、數位服務公司,真會合縱連橫出那些開闢藍海的苦差事嗎?
本文轉載自《陳樂融自選輯》作者陳樂融為知名創作人、媒體人、策劃人。發表過10幾齣劇本、20幾本書、500多首歌詞、網路文章超過百萬字。繼續幻想、實踐、感傷與平復。這是我的心靈集散地。2015最新個人作品《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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