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居民赴台湾自由行 15日起开始受理
4月14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得悉,经报国务院核准并经海峡两岸有关部分确认,海南省海口市成为第五批赴台湾小我游览都会。依照公安部的同一放置,从2015年4月15日起,海南省海口市户籍住民和合适公安部收支境办理局划定前提、可在海口市打点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的异地户籍职员,可以申办小我赴台湾游览证件。合适前提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挂号存案职员须持单元定见;异地户籍职员须持相干证实质料)到海口市公安局收支境办理部分申请《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如下简称《大陆证》)及赴台湾小我游览“G”签注。申请人办好《大陆证》及小我游“G”签注后,需经由过程有赴台游览组团天资的观光社代为申请“入台允许”证。获得上述“两证一签”的申请人,可在证件有用期内自行从对外开放港口出境前去台湾,在台时代可自由放置行程勾当,并在规按时间内返回大陆。
同时,为进一步便当大众,自2015年4月15日起,申请人向海口市公安局收支境办理部分申请赴台湾团队游览“ L”签注时,免提交游览组团社发票。为便利市民办证,海口市收支境于客岁7月28日已履行“网上预约”办事,市民经由过程登岸《公安收支境网上处事平台》( ),可预约办证时候、地址。(南海网记者 高鹏 特约记者 黄培岳 通信员 张振汉)
附件:
住民赴台湾小我游览温馨提醒
自2015年4月15日起,我省海口市住民赴台小我游览正式启动。届时海口市户籍住民和合适公安部收支境办理局相干划定,可在海口市打点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的异地户籍职员可自由选择赴台小我游览。
1、住民赴台小我游览需先向海口市公安局收支境办理部分申办《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如下简称《大陆证》)及赴台小我游览“G”签注(6个月壹次收支境有用),如您已持有用《大陆证》,可零丁申请“G”签注。(注:如您是参团赴台游览,则申请“L”签注,务请按照您的必要准确选择签注种别)
2、办好《大陆证》及赴台小我游览“G”签注后,需经由过程有天资的观光社向台方申请“入台允许”证。今朝我省具备天资的观光社共有6家,别离是海南豪阳国际观光社有限公司、海南特区国际观光社有限公司、中国国旅(海南)国际观光社有限公司、海南康泰国际观光社有限公司、海南乐游国际观光社有限公司、海南海之缘国际观光社有限公司。
3、持有上述《大陆证》、“G”签注及“入台允许”证后,您可在证件及签注有用期内自行从对外开放港口出境前去台湾,在台时代可自行勾当。
4、持赴台小我游览“G”签注在台逗留时候自入境台湾第二天起不跨越15天,并应在规按时间内返回大陆。如无合法来由在台湾不法过期逗留的,将承当响应的法令后果。
5、请您注重文明出游,祝您观光舒畅!
打点《大陆证》及“G”签注更多详情,请登录海南省公安厅收支境办理局政务办事网,网址:。
1、全市公安收支境办证窗口欢迎受理时候
(一)事情日正常事情时候
一、海口市公安局收支境办理支队:
上午:08:30 -12:00下战书:13:30 -17:00
二、龙华、美兰、秀英、琼山四个公循分局办证中间收支境窗口:
上午:09:00 -12:30下战书:13:30 -17:00
(二)非事情日办证时候
一、周三晚
海口市公安局收支境办理支队:周三晚上:18:30-21:00
二、周六
海口市公安局收支境办理支队和龙华、美兰、秀英、琼山四个公循分局办证中间收支境窗口:
周六上午:09:00 -12:00下战书:14:30 -17:00
2、办公地点、咨询德律风
(一)海口市公安局收支境办理支队
办公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三市井公安局
咨询德律风:68590746
(二)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证中间收支境窗口
办公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98路二楼
咨询德律风:13907571712
(三)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证中间收支境窗口
办公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31-5号二楼
咨询德律风:65362624
(四)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证中间收支境窗口
办公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8号一楼
咨询德律风:31656175
(五)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办证中间收支境窗口
办公地点: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街新桥路3号
咨询德律风:65852699
《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小我游签注须知
经国务院核准并经海峡两岸有关部分确认,海口市成为第五批赴台湾小我游览都会,将于2015年4月15日正式启动。
1、施行人群
(一)海口市户籍住民;
(二)合适很是住户口住民异地打点收支境证件前提的非海口市户籍住民。
2、提交质料
(一)海口市户籍住民
一、填写完备的《中国公民收支境证件申请表》,并贴一张正面免冠照片;
二、提交合适《收支境证件相片拍照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 、交验住民身份证、户口来源根基件,在住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时代,可以提交姑且住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假寓外洋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观光证》、假寓外洋的证实。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住民户口薄;
四、挂号存案的国度事情职员,还理当提交本人所属单元或上级主管单元依照干部办理权限出具的赞成其打点《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的函;
五、已持有《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住民来往台湾通行证》。
(二)合适很是住户口住民异地办证前提的非海口市户籍住民(挂号存案国度事情职员除外)
合适异地办证前提的非海口市户籍住民除提交第(一)项第一、二、三、5条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质料
一、海口市户籍职员的非海口户籍的配头、未满16周岁的后代。
(1)本人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2)两边支属瓜葛的证实质料(成婚证、诞生证等);
(3)海口市户籍职员的户口本子人资料页复印件。
二、非海口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职员及其配头、未满16周岁的后代。
A、就业职员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社保部分出具的在就业地持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实。
B、就学职员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就读整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出具的在学证实。
C、就业职员、就学职员的配头、未满16周岁的后代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栖身地公安构造出具的栖身6个月(含)以上的证实(包含栖身证、暂住证等);
(3)支属瓜葛的证实质料,如户口簿不克不及证实支属瓜葛,则需提交其他证实质料(如成婚证、诞生证等);
(4)就学职员就读整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出具的在学证实。就业职员社保部分出具的在就业地持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实。
三、春秋在60周岁以上,且在我市栖身6个月(含)以上的非海口市户籍住民。
(1)本人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2)栖身地公安构造出具的栖身6个月(含)以上的证实(包含栖身证、暂住证等)。
四、在我市栖身6个月(含)以上,且必要换发、补发大陆证和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小我游签注)的非海口市户籍住民。
(1)本人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2)栖身地公安构造出具的栖身6个月(含)以上的证实(包含栖身证、暂住证等),就学职员提交在学证实。
(3)换发大陆证需交验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补发大陆证需提交损毁、遗失、被盗阐明。
五、驻海口军队甲士的配头、未满16周岁的的后代。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栖身地公安构造出具的栖身6个月(含)以上的证实(包含栖身证、暂住证等);
(3)支属瓜葛的证实质料,如户口簿不克不及证实支属瓜葛,则需提交其他证实质料(如成婚证、诞生证等);
(4)甲士的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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